12月31日讯,记者昨天获悉,国家质检总局近日下发文件,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进行调整。调整重点主要为机电化矿产品、轻工纺织产品,另有少量动植物源性产品、食品化妆品和烟草类产品等。
据悉,烟台口岸辖区内,调出法检目录的产品,涉及当前10位HS编码640个,主要包括初级纺织品、矿产品、石材、工业原料、皮革制品、五金工具和小家电产品等,按2008年数据统计共7375批,货值4.93亿美元,涉及进出口企业248家。
与此同时,调入法检目录或增补进(出)口海关监管条件的产品,涉及当前10位HS编码354个,主要包括部分烟草代用品、可用于食品添加剂的化工产品、日常生活用品、婴幼儿及儿童服装、衬衣睡衣泳衣、家用电器、卫生器具等,按2008年海关数据初步统计,预计进出口货值在2至3亿美元,涉及进出口企业150家左右。
烟台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调整后,我市轻工纺织类产品的出口检验业务量将有大幅递增,机电类产品出口法检和化矿类产品进口法检将大幅减少,食品化妆品类增加少量添加剂和化妆品的进口检验,对动物、植物源性产品的检验业务影响不大。
(中国家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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