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股东诉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科龙电器,000921)及科龙公司原董事长顾雏军虚假证券信息纠纷案件昨日正式开庭审理,这标志着两年前就已立案的科龙股东索赔案正式进入庭审程序。
当庭未作宣判
广州中院昨日开庭审理廖照文、林锡涛等四名股东诉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下称德勤事务所)、原科龙公司董事长顾雏军、执行董事严友松、执行董事张宏、副董事长刘从梦的虚假证券信息纠纷案件。四股东要求科龙电器等被告连带赔偿总额共计19.36万元。
昨日庭审6位被告均未到场,原告只有廖照文到场,由各自诉讼代理人出庭互辨。庭审从早上9点持续到下午6点。法官当日未作宣判。
昨日的庭审中,廖照文等四位原告的代理律师郑明伟表示,科龙电器却通过财务造假,三年虚增利润3.87亿元,欺骗股民,给股民的正常投资造成了巨大损失,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除顾雏军外的几位被告对“虚假陈述”及股民损失的基本事实没有异议,但对各自是否应承担责任,承担多少责任以及如何计算虚假陈述导致的损失等问题存在分歧。
顾雏军的诉讼代理律师童汉明辨称,顾雏军否认被指控的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披露和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和挪用资金罪,正向省高院提出上诉,因此也不承认“虚假陈述”。
1亿股科龙H股遭冻结
ST科龙亦于10月16日公告了虚假证券信息纠纷诉讼情况。
公司同时披露,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规定,公司对部分股东所持H股权益展开了调查。目前公司已获得了香港高等法院判令,法院强制冻结若干证券经纪公司账户所持有公司部分H股股票,总计10469万股H股,约占公司H股总股本比例22.78%。
今年1月,佛山中院一审判决顾雏军有期徒刑12年,执行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款680万元。二审目前尚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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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龙电器公司财报造假 4股民索赔19万
昨天,科龙股东索赔第一案在广州中院开审。廖先生等4名股民提出,科龙电器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散布虚假信息误导自己投资,要求对方赔偿投资损失共计19.36万元。科龙电器公司3名前高管及原审计公司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也一并成为被告。
2006年7月,中国证监会作出决定:对科龙公司处以60万元罚款;对顾雏军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证监会认定,科龙从2000年至2001年,就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关联交易;认定科龙从2002年至2004年,编造虚假财务报告,虚增利润等。据中国证监会统计,科龙电器从2002年至2004年,虚增利润总额达到3.87亿元。2005年7月29日,顾雏军被拘。随后,包括顾雏军在内的9名前科龙高管因涉嫌虚假出资、虚假财务报表、挪用资产和职务侵占四项罪名被起诉。今年1月,佛山中院宣布一审判决结果,顾雏军数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12年,执行有期徒刑10年,并罚款680万元。
2006年7月6日,深圳恒通程律师事务所郑名伟律师受4名小股民委托,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科龙和顾雏军为其虚假陈述承担责任,赔偿小股民的股票损失。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科龙虚假陈述索赔立案后,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科龙案暂缓审理的通知,即从2006年8月17日至2007年2月18日,科龙虚假陈述索赔案暂时中止。其后,科龙虚假陈述索赔案暂停受理,已受理的案件也中止审理。
按照《通知》的要求,从2007年2月19日开始,科龙投资者又可以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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