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给李东生26年的企业家生涯做一个梳理总结,有两件事是无论如何绕不过去的:一个是TCL的成功改制,一个是它失败的跨国并购。这两件事在中国企业界均具有标志性意义。
“中国企业的跨国并购是前无古人的事。TCL冲在了前面,走一些弯路也是正常的。”2008年7月8日,在深圳TCL大厦,李东生向《中国企业家》记者说道。在两年多来的灰暗日子里,这个中国家电大佬已经学会了“自我安慰”。
当然,最现实的“安慰”还是TCL集团2007年的如愿扭亏,避免了退市的尴尬。3月14日,TCL集团公布2007年年报,宣布实现净利润3.96亿元。3月28日,TCL集团摘掉了“ST”的帽子。
2005年,美国《商业周刊》和CNN曾把“全球最具影响力的25位商界领袖”的桂冠戴在了李东生的头上。
2007年,美国《福布斯》杂志中文版又把李东生打入“中国上市公司最差老板”的榜单。
人生之跌宕起伏不过如此。
除了跨国并购带来的声誉与落寞之外,51岁的李东生从大学毕业踏入国企的大门,到改制成功、身家过亿,这一段漫长而又波澜不惊的经历,或许更值得把玩。
“我没有原罪”
《中国企业家》:我接触过很多经济学家,谈到国企改革,最推崇的一个案例就是TCL的“增量奖股”。你觉得这是不是TCL在体制改革上对企业界的最大贡献?它是如何提出来的?
李东生:TCL的改制在中国国企改革的历史当中可以说是很成功的一个案例。严格意义上讲“增量奖股”的提法不是很准确,其实这个方案的设计是很严谨的。方案订立的基本点,就是首先不能动存量资产。动存量资产迟早是要出问题的,要尝试在增量资产里做文章。增量资产以什么样的方式来做?要体现公平性和让社会各方面都能够接受。改制方案坚持的目标是:对大股东---国家是有利的,对企业发展也有利,另外,企业发展之后对整个社会的贡献更加明显。在这种目标前提之下,做到管理层和员工的持股。
基于这样的考虑,我们在增量资产的分配上制定了一个标准,就是10%的净资产回报率。超过10%的部分,政府得大头,我们管理层得小头。
10%这个门槛的界定也很关键。高了,企业够不着,改制就成了空话;低了,肯定会有人不服气。我记得当时的惠州市市长李鸿忠要我们做调研,调研的结果,当时国有企业平均净资产回报率是百分之五点几。我们就把“奖励”的门槛设在10%,参加方案讨论的所有人都觉得非常好、非常公平,说你们对自己要求很高啊。当然,我想改制以后可能还是会有很多人质疑,但门槛定高一点,质疑的人就会少一些。
《中国企业家》:为什么说“增量奖股”的提法不准确?
李东生:实际上我们首先得到的是钱,不是股。这钱也是理论上是钱,趴在账面上的,让我们看一下,并没有让我们揣进腰包。这个钱在理论上归我们之后,还要按照标准扣税,扣完税之后,再转成公司的股份,最后我们拿到的是公司增资认购的凭据。
改制以前,企业是100%的国有,政府不分红,改制之后它每年都有分红了,我们的这部分就变成股份。这一部分奖励是针对管理团队,范围比较小,可能不到100人。另外一部分,改制过程中有两次政府鼓励大家投资买股,大概有2000多员工先后参与,自己拿钱出来买公司的股票。这两部分构成我们持股的来源。
《中国企业家》:你也掏钱认购吗?
李东生:是的。不过,我奖励的比例要大一些。因为政府把企业授权经营给我,我个人是要承担风险的。当时我把自己的房子还有我爸爸的房子做了质押,另外还有二三十万元的现金,放到财政局。
《中国企业家》:结果还不错。没有把房子搭进去。
李东生:1996年我们的销售收入只有30多亿元,到2001年,销售收入已经提高到100多亿元,当年上缴的税收应该是几千万元,企业的利润也大幅度增长。国有资产不单单是保值而且是快速地增值。改制前,国有资产评估了3亿多元。改制后,政府拿回了20多亿元,国有资产放大了好几倍。有些国有企业改来改去,国有资产基本上没有了,而我们这个企业国有股所占比例是在逐步减少,但价值是大大地增加。
《中国企业家》:地方政府在改制过程中起到多大的作用?
李东生:当时李鸿忠作为市委主要领导起到了重要作用。第一是支持鼓励。第二,在大方向的把握上,表现了他的远见。他要求改制方案不能与现行政策法规有冲突,要合法合规,创新要有度。
举个例子,还是前面提到的“奖股”问题。改制一年后要兑现奖励,这个奖励因为只是让我们看看数字,就带来一个问题,到底要不要扣税?这方面的政策是空白的。当时广东省有个文件说“转增红股”是不用缴税的,我们就想拿这个文件规避掉个税,因为税收算起来也不少。但那只是省里的文件。李鸿忠觉得要改制就不能搞红股,要变成实股。转实股要不要缴税呢?没有规定。我们就写报告给市税务局,市税务局不敢定,就给省税务局汇报,省税务局也不敢定,就打报告到北京国税总局。国税总局专门为我们转增收益怎么扣税下了一个文,这个文件是我们资产形成合法性的最重要依据之一。
当时如果不是李鸿忠坚持,可能我们就不会把这个事情办得那么干净。因为当时问省里,省里说这个东西你们看着办,他当时也不会说就去追究你吧。但李鸿忠考虑的是以后的事情。管理层持股这部分资产形成的合法性怎么体现呢?就是要从税收环节体现。你缴了税就合法了,你没缴税可能就不合法。记得那几年,我在惠州缴个税是最多的。
《中国企业家》:这个文件还有吗?
李东生:当然有。2004年我们整体上市的时候,这是一个很重要的依据。
《中国企业家》:细节决定成败。
李东生:真的是。如果没有走这一步,后面上市的时候真的讲不清楚。红股和实股还是有差别的。
《中国企业家》:不然,郎咸平攻击TCL的时候,你可能就真的有麻烦了。
李东生:所以说,我没有原罪。
首页
前十页
上一页
12
下一页
后十页
尾页
|